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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燃放烟花爆竹要“七注意” 时间:2009-3-7  
     
      作者:陈天斌 文章来源:江苏泰州消防支队


    春节期间,燃放一些烟花爆竹,可以增添节日的喜庆气氛。可每年春节,因燃放不当或产品本身质量问题,总有不少人被烟花爆竹炸伤。春节即将来临,江苏省泰州市公安部门发布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警示,提醒市民注意安全。

    一、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。无证摊点上销售的烟花爆竹,质量缺乏保证,鞭炮普遍存在响率低、不稳定、断火等问题,危险性比较大。消费者要向经营者索要购买凭据。

    二、不要购买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。如摔炮、拉炮、砸炮等爆竹爆炸感度低,遇到摩擦、碰撞极易发生燃烧、爆炸,燃放时危险性较大。

    三、不要一次性燃放过多的烟花爆竹,燃放时,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,最好要用竹子挑着,用较长的点火器械。不要手持烟花爆竹燃放。点燃烟花爆竹后要立即离开,返回到安全位置。

    四、不要在禁放区和禁止燃放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。

    五、孩子燃放烟花爆竹时,一定要有大人在旁边引导和保护。

    六、燃放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,不要马上靠近烟花爆竹,等待一段时间、明确原因后再处理。

    七、燃放中,一旦出现伤人事件,要保存好烟花爆竹的残品,作为事后维权和调查处理的证物。